求音乐:读书感想400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5 23:20:47
求音乐:读书感想400字

求音乐:读书感想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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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背影》读书感想
  大凡喜爱和熟悉朱自清散文的读者,都无法忘怀他那洋溢着诚挚而又深沉的父子之情的《背影》,以及他那淡雅清新,诗情画意的《荷塘月色》.这位浙江才子善于应用质朴,鲜活,细腻的文字,为文或缜密,或含蓄,或绮丽,或洗练.他曾经写过不少具有强烈社会意义的散文,如《生命的价格——七毛钱》,《白种人——上帝的骄子》,《执政府大屠杀记》.但他最为读者所熟悉的要数那类绮丽纤裕,美景美意,细腻温婉的佳作了.
  《绿》便属于这类!本文着眼于梅雨潭的绿,通过一系列精心雕刻的意象和“人化”的意象,应用对比实描手法,将梅雨潭鲜润活泼的绿呈现于读者眼前!首先,在行文中,作者细描出梅雨瀑的有声有色:“花花花花的声音”,“镶在两条湿湿的黑边儿里的,一带白而发亮的水便呈现于眼前”,还有那“仿佛一只苍鹰展着翼翅浮在天宇中一般”的梅雨亭,以及“晶莹而多芒”,“像一朵朵小小的白梅,微雨似的纷纷落着”的 水花.
  作者用这些精美的意象酝酿着,在一个潭清瀑美,亭奇水魁的意境中引出“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梅雨潭的绿.那醉人的绿,那奇异的绿,那厚积的绿,在作者细腻的感情里就如“少妇拖着的裙幅”,“跳动的少女的处女的心”,有鸡蛋清那样软,那样嫩,令人想着所曾触过的最嫩的皮肤”,又如“温润的碧玉”,构成了一种鲜活灵动的美质,以一种特殊的感染力使读者享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其次,作者用北京什刹海拂地的绿扬,杭州虎跑寺近旁高峻而深密的“绿壁”与梅雨潭的绿相比,不是太淡就是太浓;再让西湖的和秦淮河的绿与之相比,则不是太明就是太暗.四次的对比,四次的升华,将梅雨潭的绿活脱脱的呈现.然后,作者是这样活化梅雨潭“我想张开两臂抱住她,但这是怎样一个妄想”,“但你却看不透她”,“可爱的,我将用什么来比拟你呢?”.
  “我送你个名字,我从此就叫你‘女儿绿’好么?”.这哪里是和梅雨潭对话,分明是和心仪已久,貌美心慧,娇柔可爱,但又不可及的少女呢喃啊!情话般的言语,轻煽读者之情,让人沉醉在这动人动心的意境中,作者对梅雨潭的绿真挚的喜爱之情一览无遗.再者,不可忽略的是开篇独成一段的“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和与其呼应的结尾自成段“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不禁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近乎重复的一句话,本已强调了梅雨潭醉人,奇异,厚积的绿的无以比拟的美感了,一个“不禁”更将此情升华,把梅雨潭的绿的情韵推上最高境界!此番美感与意境,此种写作技巧.不禁叹之:妙哉!
  《文化苦旅》读书感想
  浅品《文化苦旅》
  书写,书写文化之苦旅. 描述,描述历史之盛衰.
  ――题记
  中国灿烂的文明正在被时光磨灭,不知在角落里边回味心酸史边唾骂历史罪人的人们是否真曾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我一直以来欣赏懂史且敢于评论批判历史的学者,而也同时认为现任上海戏剧学院教授的余秋雨先生是无数学者中的豪杰,他的《文化苦旅》是万千部文史学散文著作中最为出色的上品.
  本书是余秋雨先生第一本文化散文集.其中有些文章曾在各类文学评奖中夺得首奖.全书的主调是凭借山水物以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秘谛,探索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和中国文人的历史构成.余秋雨先生依仗着渊博的文学和史学功底,丰厚的文化感悟力和艺术表现力所写下的这些文章,不但揭示了中国文化巨大的内涵,而且也为当代散文领域提供了崭新的范例.
  余秋雨先生以他独特的写作魅力吸引着读者,那是一种苦涩的回忆,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他也曾在本书中像许多知青学者样深情感叹,但同样的感叹,出现在不同的地方,韵味也相差甚远.正如他所说的一样“我也可以年轻”,他的人生是富有弹性的,他总是秉持着少年的激情,享受着老年的清闲度过他充实的中年时光,所以,余秋雨先生无论何时都是个混合体.因此,他的文章,也永远夹杂着不同感觉的口气.如他对中国文化日益沦陷丧失的悲伤感慨,就饱含了年轻人对不满的辱骂,中年人对世事的无奈和老年人沧桑的惋惜.
  也许有些的观览完全无心,但撰成此书的灵感源头绝对是有意的.很明显,他发现了中国历史文化的尘封点.在如今这个弘扬我国绚烂文明的蓬勃时代提出这样的悖论观点,自然更引人注意深思.中国古老的文明曾在古代创造过盛世,人们为了保留住曾经繁华便将绚烂的文化代代相传,陆续建造了莫高窟,都江堰等大型建筑,就连普通的牌坊,藏书楼也印有文化的痕迹.但人们的理想总是好的,而岁月却是逆人而行,变故也是层出不穷的,人们再想保存下来的东西到了一定的极限还是会被时间冲走,虽然也有些是出于人为,但归根结底,还是源于历史的轮盘上的空白.有些历史尘埃的东西是留不住的,不少学者在哀伤的挽回,总痛心的活在不属于他们的曾经,便永远无法活着走出来.因此,“正视过往与当下”,便是我从此书中悟出的一个当前重要的课题,我也同时认为这是余秋雨先生的研究与警世主题.因为,只有能真正认清历史风云的人才能在顺应历史车轮的基础上印出自己的车辙印.
  抽一枝柳条,折一只桃枝.品一杯清茶,看一本好书.
  走进余秋雨,走进《文化苦旅》.
  这些是资料出处 希望可以帮到你
  永恒与变迁的对比,风雨无阻的真情,随时光流逝,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有也回,无也回,莫在江边冷风吹”一声叹息,如花凋谢.
  《我与地坛》读书感想
  黄昏的时候,在地坛漫步,使人联想到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以下简称《地坛》),那时满纸的人世无常.人世是一个说不尽道不完的话题,其中形形色色,恍恍惚惚,应有尽有.然而,其中自有真意,《地坛》的无常之味是其中的一种.
  一
  《地坛》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凄凉和沧桑.它在无形之中,浓缩了人世种种无常,有一种缩命的味道.史铁生身处荒芜的古园,即地坛.思索的是人世和人生.然而,有许多思索似乎是多余的,因为“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的时候,已经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目”.但人总归要活着,而且是一如既往的活着,无论上天注定了什么样的结果,无论上天给予了什么样的归宿,既然已给予了生存,就必须思索如何生存,这是无可奈何的事.
  在尘世中,人世总无常,一部《红楼梦》是一个个红颜女子的无常,一部《三国演义》是一个个帝王将相的无常,一部《世说新语》是一个个风流名士的无常.有迷惑,有无奈,有清香,有恬然,而更多的是悲怆.因此,活的问题必像“魔鬼与恋人”陪伴人的一生.
  二
  人世的情,无论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总染着无奈的色彩,有人老别世的,有相遇陌生的,有聚散匆匆的等等.这或许是上帝的安排,也或许人世本如是,不可言说.
  母亲最伟大,同时也最痛苦,尤其是作为一个被“命运击昏了头”的儿子的母亲.她面对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的儿子,她总在期待,期待自己的儿子最终的幸福.甚至,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在心灵上有一份宽慰和自由,她不惜自己承受心灵上的“痛苦”与“惊恐”.其中的味道,也只有天底子的母亲最明白.伟大是一种无私的爱无私的承受.可,造化总在弄人,人世的无奈正在此.当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在希望能给母亲一个安慰的日子里,他是多么希望母亲还活着,用自己的成绩给她一个小小的安慰,那怕是让她有一个微笑,但是她却熬不住了,享年四十九岁,人世艰难,事与人违.
  三
  多少的日子里,四季的风,四季的雨,从没有停过.无论春夏秋冬,总有些凄凉之意.春夜有淅淅沥沥的雨,夏日有黄昏入暮的斜阳,秋夜有纷纷凋零的落叶,而冬天则有漫无边际的大雪.
  但,无论怎样,只能是独自慢慢地品味,慢慢地感受.苦也好,酸也好,随它去吧,人生就是人生,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四
  眼前,落日的黄昏,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爱情更无常了些.夕阳下携手同行的老人,也不知道曾经有过多少的日日夜夜,度过多少的风风雨雨,人老了,情深了.那种素朴的,风雨无阻的真情,不会随时光流逝,但时光却把人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相遇无奈,友谊无常,在人生的路上,有许许多多的人本就陌生,陌生地相遇,又陌生地离去.而其中总有些味儿,奈人寻觅,或许是甜的,或许是苦的.
  行文匆匆,人世也匆匆,在时光的流逝中,有些随意,如老人家喝酒的闲适;有些消散,如鸟儿不知何去何从.总之,事事匆匆,物是人非.在光阴如飞的日子里,给自己留些幻想,留些平静的安逸.或许更好.
  五
  人生总逃不过无奈,岁月飞逝,孩提时代的无忧无虑一去不复返,面临的是人世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有时,确如无言的好,宁可“怒目望着”“一声不吭”.这是经过了太多的苦楚,而后的无言.无谓的哀号,永不如无言给人以巨大的震撼,因为无言的背后,有一个人世的无常,默默地忍受一切.没有人把这个世界想个明白.
  在这个世界上,人生好象一出戏,各有各的角色.然而,扮演何种角色,“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
  六
  人世“有时候是轻松快乐的,有时候是沉郁苦闷的,有时候优哉游哉,有时候惶惶落寞,有时候平静自信,有时候又软弱又迷茫”,他的话不难令人想到叔本华的悲剧哲学,所谓人生是一个悲剧,更何况无常.然而,人生的悲剧却是美的,因为,人总是面对它,并且给自己生的勇气,给自己思索的空间,所以才有活着是为了什么,为了什么而活着的遐想.
  七
  人生的事不能一一说尽,有些事“一旦成了语言,不再是它们了”,所以人生的关键还是用心灵品味人生的美,一种人世无常,无奈的美,聊以慰藉,是安慰,也是“坟墓”(无法回避的死亡).
  死亡是崇高的美,降临则是新生的美.而人生是从降临之时就走向了死亡,或许有一天“跑出来玩得太久了,便想起了它”,或许不必想,自然而然,该来的总会来.
  命运的神秘、深奥,时常以无常的形式让人感到困惑迷茫.然而,命运却也洁白如水,时常感到一切本如是,不必多想,自寻烦恼,远不如漫步夕阳下来的美.
  《热爱生命》读书感想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