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皇家有自己的私塾吗?那私塾的教书先生又是怎么选的呢?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3 21:07:26
古代的皇家有自己的私塾吗?那私塾的教书先生又是怎么选的呢?

古代的皇家有自己的私塾吗?那私塾的教书先生又是怎么选的呢?
古代的皇家有自己的私塾吗?那私塾的教书先生又是怎么选的呢?

古代的皇家有自己的私塾吗?那私塾的教书先生又是怎么选的呢?
汉代的太子就在太子宫读.唐朝叫国子监或南书房.清朝好像才比较注重皇子的教育.西晋武帝咸宁四年(278)﹐始立国子学﹐设国子祭酒和博士各一员﹐掌教导诸生.北齐改名国子寺.隋文帝时﹐改寺为学.不久﹐废国子学﹐唯立太学一所﹐省祭酒﹑博士﹔置太学博士﹐总知学事.炀帝即位﹐改为国子监﹐复置祭酒.唐沿此制﹐国子监下设国子﹑太学﹑四门﹑律算﹑书等六学﹐各学皆立博士﹐设祭酒一员﹐掌监学之政﹐并为皇子讲经.唐高宗龙朔元年(661)﹐东都亦置监.一度改称司成馆或成均监.所以应该始于唐朝
  教育机构,好像没有专!因为皇家的教学都是专门请有学问的官员专门教导,根本就没形成一个教育体系!或者有专门的名称!好比,当今请家庭教师一般.每换一个皇帝,就会形成一个新的教育小团体!中国古代的教育行政机构中国印记 什么是教育行政?教育行政是国家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而对教育事业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显然,教育行政的产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有学校等教育机关,二是有国家机器,三是国家权力对教育机关的介入.根据考古资料的研究,中国大约在公元前3000余年的原始社会后期已有学校教育的萌芽.据《周礼》记载,我国最早的学校出现在公元前2700年的五帝时代,名为“成均”.但那时没有国家,当然也就没有教育行政.奴隶制国家的建立始于大约公元前21世纪的夏朝.此时已经有了专门的学校,而且由于实行“学在官府”的体制,各种教育机关都置于国家管理之下.这便是中国教育行政的源头,距今已有4000多年.在中国几千年历史发展的各阶段或时期内,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有不同的特点,教育行政机构也不同.《中国教育行政简史》分为古代篇、近现代篇、当代篇.教育行政是国家行政的一部分,教育行政的断代不应该也不可能有悖于中国历史时期的划分.但是具体明确中国近代教育行政和现代教育行政从何时起,却又不能不尊重中国教育行政运行的轨迹.作者以19世纪60年代洋务泥创设新式学堂为中国近代教育行政的发端,中国现代教育行政以20世纪的废止科举制度、颁行现代学制为中国现代教育行政起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的教育行政则列为中国当代教育行政.本文对我国古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做了简要的分析. 一、夏商周秦汉的教育行政机构 夏朝有“序”、“校”、 “庠”、“瞽宗”等多种教育机构,实行“官守学业”、“学在官府”、“官师一体”的制度.典章与礼乐器皿均有官府执掌,唯官有书有器.学校的教师就是政府的教育官吏,学校管理就是国家的教育行政管理.中国教育行政带着这种特色从此产生.商朝的学校除“庠”、“序”之外,又增加了“学”和“瞽宗”.“学”之名,自此开始.商之“学”,不但是已经成型的学校,而且有“大学”“小学”之分,形成了两级施教的学校教育制度雏型.“瞽宗”是传授礼乐、造就士子的专门机构,设有专职教师.商朝仍和夏朝一样,“官守学业”,只有奴隶主贵族子弟才有受教育资格,教师即官吏,国家所藏典册就是教材,政学内容由国家规定.“学在官府”集中体现了夏商奴隶制社会教育行政的基本特点.西周时期,据《周礼》和《学记》中记载:“乡有庠”、“州有序”、“党有校”、“闾有塾”,这是我国最早的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政教合一”的教育体制.西周的中央教育行政事务主要由“六卿”中的宗伯掌管,宗伯之下设大司乐,又称乐正,掌管音乐和教育国学贵族子弟,是西周学校的主持人.地方行政长官即为地方教育最高领导,同时设乡大夫一职,执掌政教禁令.这是中国地方教育行政的萌芽.教育行政是国家对教育事业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从这个角度上讲,东周(春秋战国)时期已没有完整的系统的教育行政.但各诸侯国鼓励兴办私学,乃至拨款资助;重视养士,甚至举办大型学宫,成为特殊形式的官学. 秦朝建立了吏师制度和博士制度.位列“九卿”之首的常奉,负责执掌国家的宗教礼仪,教育也在其管理范围之内.乡“设三老,以掌教化”. 汉朝的中央行政机构与职官的建置制度,基本上沿袭秦制,在中枢以下设有“九卿”等机构,只是名称和职权有所调整.掌管礼仪的奉常改叫太常,负责教育行政事务.地方教育行政事务由地方行政长官负责,不设管理教育的专职官员. 二、魏晋南北朝及隋唐的教育行政机构 两晋有“诸县率千余户置一小学,不满千户亦立”的规定.南朝四个朝代均设有国子学,北朝四个朝代办了太学和一些贵族学校.隋朝设立了国子监.隋以前的各代王朝一般都由执掌礼仪的太常(宗伯、举常)为主管理教育,执管土地户籍的司徒也有管理教育的责任.隋一改旧例,设立国子监作为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构,并设祭酒作为最高教育行政长官.在祭酒之下设有司业、丞、主簿、录事等职.隋朝的中央官学有大学、国子学、四门学、书学、算学,比仅有国子学、太学又进了一步.太学设博士“总知学事”,下设助教协助教学与管理.在中央设立专门教育行政机构自隋朝国子监起,这也是教育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需求.虽然地方官学由地方政府管理,但地方政府不设专职教育行政官员.唐朝中央行政机构沿袭隋的六部制度,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部下设司.礼部通过掌管全国礼仪、贡举的政令成为兼管教育的最高行政机构,隶属于礼部的国子监则是专门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另有管理宫廷教育的机构.由中央部门设立的职业教育机构由部门自行管理.作为中央专门教育行政机构的国子监,据《新房书·百官志三》记载:“下掌儒学训导之政,总国子、大学、广文 四门、律、书、算,凡七学.”国子监设祭酒为最高行政长官,设司业2人为副职.下设丞1人.负责管理国子监日常事务,管理七学学生的学业成绩,每年将修业已完的学生送请祭酒与司业举行毕业考试,及第者上报礼部应省试.设主簿1人,负责掌管印章,管理七学学生的品行学规.以皇族宗室子弟为主要教育对象的崇文馆,归东宫系统.专收三品以上高官子弟的弘文馆归门下省管理,门下省是唐朝处理政务的中枢之一.另一中枢中书省属下的太医署、太卜署司天台等都办有专门学校,秘书省还辖有小学.唐朝还没有专门的地方教育行政机构,但在地方政府设置长史一职,专门管理教育,这是我国最早的专职地方教育行政官员. 三、宋元的教育行政机构 宋朝的教育行政体系承唐制,由礼部掌管“学校、贡举之政令”,是兼管教育的最高行政机构.礼部行政长官为尚书,次为侍郎.国子监是专门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隶属于礼部.国子监在宋初本来具有行政与教学机构的双重职能,既是中央教育行政机关,又是国家最高学府.但国子监的教学职能,已徒具虚名.至北宋后期元丰年间,国子监的教学职能划归太学,成为专门的教育行政机关.宋朝建立了中国最早的专职地方教育行政机关——提举学事司.辽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亦是在礼部下设国子监,设祭酒、司业、监丞、主簿等学官,仿唐制兴办学校.清宁六年(公元1060年)又置中京(今山西大同市)国子监,设置官职与上京国子监同,但此时国子监的教育行政职能已经弱化,主要职能是办学.辽没有专门设置的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地方教育行政事宜由地方长官直接负责.金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为礼部及其下属的国子监.国子监设祭酒和司业总管国子学和太学.设国子监丞提控女真学,还设有校勘和书写官,负责编辑刊印全国通用的教科书.金末设专门的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在府、州、县府内,指定专人管理教育行政事宜.元朝没有统揽全局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虽然元朝中央也设六大部,但礼部没被赋予管理学校的权力.管理教育的最高行政机构是集贤院,之后在集贤院下设国子监.中央管理教育的机构还有翰林国史院、蒙古翰林院、医学提举司、司天台等.集贤院的职责是“掌提调学校,征求隐逸,召集贤良.”主要行政官吏有大学士、学士、直学士等职.大学士往往也兼国子监祭酒,直接管理学校.翰林国史院主要掌管翻译修撰国史,教习“亦斯替非”语,主要官员有翰林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土、直学士等职.回回国子学属其管辖.蒙古翰林院掌管蒙文诏书及蒙文译写等,主要官吏有承旨、直学士、待判、修撰等职,蒙古国子监、蒙古国子学属其管辖.医学提举司和司天台负责系统内办学事宜.元朝设立了专门的地方教育行政机构.除在各处行省所署之地皆置儒学提举司统辖诸路、府、州、县学外,还在江浙、湖广、江西三省专设蒙古提举学校官,京城大都专设大都路提举学校所. 四、明清的教育行政机构 明朝,是中央高度集权的专制王朝.礼部“掌诸礼文、宗封、贡举、学校之事”,统管教育行政.明朝没有专门的中央教育行政机关,礼部之下虽设有国子监,但国子监是管理国子学的机构.国子学之外的中央官学分属各部门.武学隶属于兵部.医学隶属于太医监,太医监置医学提举司.宗学由王府设长史主管.明朝地方教育行政主要由省管理.明初由巡按御史,布、按两司及府州县官负责地方官学及有关教育事宜.英宗正统元年(1436年),“每处添设按察司官一员,南、北直隶御史各一员,专一提调学校.”建立了提学官制度.各省设立提学官后,巡按御史及布政司、按察司官对学政事务多数不再过问,并一再有官上疏,认为提学官或因阻山隔海,或因其他原因,难行督教之实,英宗景泰元年(1450年)废提学官制.但各省直学政改由按察司官提督后,又逐渐放松了对学校的管理,于是,景泰六年(1455年)在南北直隶地区复设了提学官.1461年,各省都恢复了提学官以总学政.这一制度直至明亡没有改变.明朝提学官在20多年间的设立、裁撤、再设立的过程,提醒我们要正确处理好政府负责和专职官员之间的关系.清朝仿照明制,设内阁作为中枢机构,在内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礼部主管全国的科举、学校、庆典、祀典、治丧礼仪等事务,设尚书、左右侍郎满汉俱一人.礼部下设四个司,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只有仪制司下的学政科.清朝的国子监不受礼部掌管,名义上直接受皇帝领导.清朗中期,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始设管理监事大臣掌管国子监,以亲王统领,嗣后,一般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中简选.国子监是国家最高学府,同时兼有教育行政职能,负责管理俄罗斯学馆、算学馆、八旗官学、琉球官学等.另外,翰林院、兵部、钦天监、宗人府、理藩院均有管辖所属官学的教育行政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