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委员会与中央人民政府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0 12:27:01
中央委员会与中央人民政府的区别是什么?

中央委员会与中央人民政府的区别是什么?
中央委员会与中央人民政府的区别是什么?

中央委员会与中央人民政府的区别是什么?
中央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党中央”),每届任期5年.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5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或“中央政治局”,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央政治局”的成员称“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政治局从1927年5月的五届一中全会开始设立. 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成员均在全国人大,国务院,军委等国家机构,全国政协,中共中央各部门及各地担任重要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是中央人民政府的首脑机构,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选举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1 人 、副主席6人 、委员56人 ,并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互选秘书长1人组成 .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 ,对内领导国家政权.其职权是:制定和解释法律,颁布法令并监督其执行;规定国家的施政方针;废除或修改政务院与国家的法律、法令相抵触的决议和命令;批准或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立的条约和协定;处理战争及和平问题;批准或修改国家预算决算;颁布国家的大赦令和特赦令;制定并颁发国家的勋章和奖章,制定并授予国家的荣誉称号;依法任免政府工作人员、驻外代表、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成员和人民解放军主要领导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署的成员;筹备并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工作由中央人民政府主席领导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每2个月举行1次,由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召集和主持.194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总理1人 、副总理若干人、秘书长1人 、政务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作为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一次会议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 ,同年10月19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三次会议任命董必武、陈云、郭沫若、黄炎培为副总理 .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十七次会议又任命邓小平为副总理.政务院对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休会期间,对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还组织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作为国家军事的最高统辖机关,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署作为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历史上起过重要的作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它存在的5年中 ,举行过34次会议 ,通过了一系列 法律 ,决定了国家生活 中的许多重大事项 .1954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 .但它同建国初期的中央人民政府在性质、组织、职权、作用和在国家机构体系中的地位等方面有很大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