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 (弗罗姆)原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9 15:30:47
求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 (弗罗姆)原文

求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 (弗罗姆)原文
求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 (弗罗姆)原文

求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 (弗罗姆)原文
如果不是一个仁慈的命运在保护婴儿,不让他感觉到离开母体的恐惧的话,那么诞生的一刹那,婴儿就会感到极度的恐惧.但是婴儿在生后一段时间内同他出生以前并无多大的区别;他还是不能辨认物体,还不能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以及他身体之外的世界的存在.他只有需要温暖和食物的要求,但却不会区别温暖、食物同给予温暖和食物的母亲.母亲对婴儿来说就是温暖,就是食物,是婴儿感到满足和安全的快乐阶段.这一个阶段用弗洛伊德的概念就是自恋阶段.周围的现实,人和物体,凡是能引起婴儿身体内部的满足或失望的才会对他产生意义.婴儿只能意识到他的内部要求;外部世界只有同他的需要有关的才是现实的,至于与他的要求无关的外部世界的好坏则没有任何意义.   如果孩子不断生长、发育,他就开始有能力接受事物的本来面目.母亲的乳房不再是惟一的食物来源.终于他能区别自己的渴、能喂饱肚子的乳汁、乳房和母亲.他开始知道其他物体有其自己的、与他无关的存在.在这个阶段孩子学会叫物体的名称,同时学习如何对待这些物体;他开始懂得火是热的,会烫人,木头是硬的,而且很沉,纸很轻能撕碎.他也开始学习同人打交道:他看到如果他吃东西,母亲就微笑;如果他哭泣,母亲就把他抱起来;如果他消化好,母亲就称赞他.所有这些经历凝聚并互相补充成为一种体验:那就是我被人爱.我被人爱是因为我是母亲的孩子.我被人爱是因为我孤立无援.我被人爱是因为我长得可爱并能赢得别人的喜爱.简而言之就是我被人爱是因为我有被人爱的资本——更确切的表达是:我被人爱是因为我是我.母爱的体验是一种消极的体验.我什么也不做就可以赢得母亲的爱,因为母亲是无条件的,我只需要是母亲的孩子.母爱是一种祝福,是和平,不需要去赢得它,也不用为此付出努力.但五条件的母爱有其缺陷的一面.这种爱不仅不需要用努力去换取,而且也根本无法赢得.如果有母爱,就有祝福;没有母爱,生活就会变得空虚——而我却没有能力去唤起这种母爱.   大多数8岁到10岁的儿童他们的主要问题仍然是要被人爱,无条件地被人爱.8岁以下的儿童还不会爱,他对被爱的反应是感谢和高兴.儿童发展到这一阶段就会出现一个新的因素——一种新的感情,那就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唤起爱.孩子第一次感到要送给母亲(或父亲)一样东西——写一首诗、画一张画或者做别的东西.在他的生活中爱的观念——第一次从“被人爱”变成“爱别人”,变成“创造爱”.但从爱的最初阶段到爱的成熟阶段还会持续许多年.进入少年时代的儿童最终会克服他的自我中心阶段,他人就不会再是实现个人愿望的工具,他人的要求同自己的要求同等重要——事实上也许更为重要.给比得更能使自己满足,更能使自己快乐,爱要比被爱更重要.通过爱他就从他的由自恋引起的孤独中解脱出来,他开始体验关心他人以及同他人的统一,另外他还能感觉到爱唤起爱的力量.他不再依赖于接受爱以及为了赢得爱必须使自己弱小、孤立无援、生病或者听话.天真的、孩童式的爱情遵循下列原则:“我爱,因为我被别人爱.“成熟的爱的原则是:“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不成熟的、幼稚的爱是”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 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
同爱的能力发展紧密有关的是爱的对象的发展.人生下来后的最初几个月和最初几年同母亲的关系最为密切.这种关系在人没出生以前就已经开始,那就是当怀孕的妇女和胎儿既是一体又是两体的时候.出生在某种意义上改变了这种状况,但决不是像看上去那样有很大的变化.在母体外生活的婴儿还几乎完成依赖于母亲.后来幼儿开始学走路、说话和认识世界,这时同母亲的关系就失去了一部分休戚相关的重要性,而同父亲的关系开始重要起来了.   为了理解这种变化,必须了解母爱和父爱性质上的根本区别.我们上面已经谈到过母爱.母爱就其本质来说是无条件的.母亲热爱新生儿,并不是因为孩子满足了她的什么特殊的愿望,符合她的想象,而是因为这是她生的孩子.(我在这里提到的母爱或者父爱都是指“理想典型”,也就是马克斯·韦伯提到了的或者荣格的方式爱孩子.我更多的是指在母亲和父亲身上体现的那种本质.)无条件母爱不仅是孩子,也是我们每个人最深的渴求.从另——个角度来看通过努力换取的爱往往会使人生疑.人们会想:也许我并没有给那个应该爱我的人带来快乐,也许会节外生枝——总而言之人们害怕这种爱会消失.此外靠努力换取的爱常常使人痛苦地感到:我之所以被人爱是因为我使对方快乐,而不是出于我自己的意愿——归根结底我不是被人爱,而是被人需要而已.鉴于这种情况,因此我们所有的人,无论是儿童还是成年人都牢牢地保留着对母爱的渴求,是不足为奇的.   同父亲的关系则完全不同.母亲是我们的故乡,是大自然、大地和海洋.而父亲不体现任何一种自然渊源.在最初几年内孩子同父亲几乎没有什么联系,在这个阶段父亲的作用几乎无法同母亲相比.父亲虽然不代表自然世界,却代表人类生存的另一个极端:即代表思想的世界,人所创造的法律、秩序和纪律等事物的世界.父亲是教育孩子,向孩子指出通往世界之路的人.   同父亲作用紧密相关的是另一个同社会经济发展有关的作用,随着私有制以及财产由一个儿子继承的现象出现,父亲就对那个将来要继承他财产的人特别感兴趣.父亲总是挑选他认为最合适的儿子当继承人,也就是与他最相像,因而也是最值得他欢心的那个儿子.父爱是有条件的爱,父爱的原则是:“我爱你,因为你符合我的要求,因为你履行你的职责,因为你同我相像.”正如同无条件的母爱一样,有条件的父爱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消极的一面是父爱必须靠努力才能赢得,在辜负父亲期望的情况下,就会失去父爱.父爱的本质是:顺从是最大的道德,不顺从是最大的罪孽,不顺从者将会受到失去父爱的惩罚.父爱的积极一面也同样十分重要.因为父爱是有条件的,所以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赢得这种爱.与母爱不同,父爱可以受我的控制和努力的支配.   父母对孩子的态度符合孩子的要求.婴儿无论从身体还是心理上都需要母亲的无条件的爱和关怀.在六岁左右孩子就需要父亲的权威和指引.母亲的作用是给予孩子一种生活上的安全感,而父亲的任务是指导孩子正视他将来会遇到的种种困难.一个好母亲是不会阻止孩子成长和不会鼓励孩子求援的.母亲应该相信生活,不应该惶恐不安并把她的这种情绪传染给孩子.她应该希望孩子独立并最终脱离自己.父爱应该受一定的原则支配并提出一定的要求,应该是宽容的、耐心的,不应该是咄咄逼人和专横的.父爱应该使孩子对自身的力量和能力产生越来越大的自信心,最后能使孩子成为自己的主人,从而能够脱离父亲的权威.   一个成熟的人最终能达到他既是自己的母亲,又是自己的父亲的高度.他发展了一个母亲的良知,又发展了一个父亲的良知.母亲的良知对他说:“你的任何罪孽,任何罪恶都不会使你失去我的爱和我对你的生命、你的幸福的祝福.”父亲的良知却说:“你做错了,你就不得不承担后果;最主要的是你必须改变自己,这样你才能得到我的爱.”成熟的人使自己同母亲和父亲的外部形象脱离,却在内心建立起这两个形象.同弗洛伊德的“超我”理论相反,人不是通过合并父亲和母亲,从而树立起这两个形象,而是把母亲的良知建筑在他自己爱的能力上,把父亲的良知建筑在自己的理智和判断力上.成熟的人既同母亲的良知,又同父亲的良知生活在一起,尽管两者看上去互为矛盾.如果一个人只发展父亲的良知,那他会变得严厉和没有人性;如果他只有母亲的良知,那他就有失去自我判断力的危险,就会阻碍自己和他人的发展.   人从同母亲的紧密关系发展到同父亲的紧密关系,最后达到综合,这就是人的灵魂健康和达到成熟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