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县署中寄舍弟墨第二书》译文如题``是第二书``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5 0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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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燮爱子之道给人的启示(原创)
  “扬州八怪”之一的郑燮,字克柔,号板桥.江苏兴化人.清乾隆元年进士.历任山东范县、潍县县令.郑板桥久负盛名的是擅长诗文、书法、绘画.但鲜为人知的,他的爱子之道,也是值得推崇的.
  《郑板桥全集》收录有其题为《潍县署中寄舍弟墨第二书》的一封家书.其中写道:“余五十二岁,始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然爱之必以其道.要须长其忠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性,不得以为犹子而故纵惜也.家人儿女,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当一般爱惜;不可使吾儿凌虐他.凡鱼飨果饼,宜均分散给大家,欢喜跳跃;若吾儿坐食好物,令家人子远立而望,不得一沾唇齿,其父母见之怜之,无可如何,呼之使去,岂非割心剜肉乎?夫读书中举中进士做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做个好人.”
  郑板桥晚年得子,爱子之心胜于一般之人.但因当时他在山东潍县当县令,妻儿在江苏兴化老家(不带家属,其清廉可见一斑),故不能当面教子,遂将管束儿子的义务托付给他的“舍弟”.他在信中嘱咐其弟,“要须长其忠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性”,强调引导其子发扬平等、博爱精神,切忌以老子做官而傲视其他童伴.一个处于封建时代的上层人物,能够坚决摒弃等级世俗观念,实在难能可贵.特别值得称道的是,他竟把“读书中举中进士做官”,视为“小事”一桩,而将读书“明理,做个好人”当作第一要事.这种超凡脱俗的人生观,不但在当时显得高明,即使在当代社会亦属智者之列.他的这些远见卓识,不正是对“官贵民贱”之说、“读书无用”之论、“好人吃亏”之见,一通有力的批驳吗?!
  郑板桥的爱子之道“怪人”郑板桥教子观点似乎也怪.1749年他在潍县当知县时,给兴化县家里替他主管家务的堂弟郑墨写了封家书,嘱托郑墨怎样教育刚入塾就师的6岁儿子.在信上他抄录了前人的四首顺口好读的五言绝句,并嘱咐家人:“令吾儿且读且唱,月下坐门槛上,唱与二太太、两母亲、叔叔、婶娘听,便好骗果子吃也.” 那四首诗都是反映封建社会对农民的惨重压榨和农民的苦难生活的.他在家信中说:“夫读书中举中进士作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作个好人.可将此书(信)读与郭嫂、饶馊听,使二妇人知爱子之道在此不在彼也.”他极力反对有些读书人“一捧书本,便想中举、中进士、作官,如何攫取金钱、造大房屋、置多田产.起手便错走了路头,后来越做越坏,总没有个好结果.”这对于我们今天加强对学生和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克服只重视考分忽视德育的倾向,是有裨益的.爱子,特别是爱独生子,是人之常情,但爱需要正确的方法、手段.正如郑板桥在信中说的:“余五十二岁始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然爱之必以其道.”“以其道”是真爱,不以其道是假爱.
  今天一切爱子者和一切爱高材生的师长,也当从郑氏“爱之必以其道”中汲取教益.如果忽视德育,说不定还会造就出“不肖子孙”来.郑板桥的爱子之道,怪么?其实不怪.